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走深走实,现将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喻斌利用职务之便插手执行案并收受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21年期间,喻斌利用担任邻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民三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涉企执行案时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索取企业业主等人现金共计65万余元,严重损害法治环境。喻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喻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晓明违规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2004年至2020年,张晓明担任九龙卫生院院长、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期间,为多家医药公司在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上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现金共计1400余万元。2017至2018年,张晓明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子女在某医药公司挂名领取薪酬4.34万元。张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张晓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三、四川邻水城南省粮食储备库原主任余永明违规收受企业财物、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2006年至2016年,余永明在担任邻水城南省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粮油购销、粮油保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为南充某农牧公司、重庆某粮食公司、安徽某机械公司等多家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帮助,收受企业所送现金共计26万余元。余永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余永明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强化法纪观念,严格依纪依法、廉洁规范用权,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纠治“懒、散、拖”等作风顽疾,坚决向涉企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为全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